关于做好2010年录取新生资格复查和注销工作的通知
来源:时间:2011-03-03
继教院(2011)02号
关于做好2010年录取
新生资格复查和注销工作的通知
各函授站、教学点:
为认真做好成人教育2010年录取新生资格复查和注销工作,维护成人教育招生纪律,确保成人教育招生的公平、公正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《关于做好2010年成人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请各函授站(点)必须按要求于3月20日前将未报到或其它原因注销入学资格的新生名单报我院招生办。
2、各函授站(点)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要认真查验专升本新生专科毕业证书原件,各站需将审核过的新生身份证及专科毕业证书、成人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存档,对不符合报考和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,应取消其入学资格,并报我院备案。
3、根据学籍复查要求,专升本在校生(含2010年录取专升本新生),学员必须签订承诺书,确认专科毕业证书真实有效,各站、点应认真检查和妥善保管,以备检查。
附件一:2010年各站、点注销新生名单
附件二:2010年各站、点学历教育分专业录取、报到情况统计表
附件三:承诺书
二○一一年三月二日
主题词:新生 资格复查 注销 通知
抄报:许化溪副校长
抄送:各函授站、教学点 共印60份



